台新金控

重大訊息
重大訊息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2/25

發言時間

 17:14:37

發言人

 林維俊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5576188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2/2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2/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11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仁愛路四段118號2樓(台新金控大樓)。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9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本公司109年度會計表冊查核報告及

   其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情形。

(3)本公司109年度董事及員工酬勞分派報告。

(4)本公司109年度公司債發行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本公司109年度盈餘分派。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盈餘撥充資本發行新股。

(2)變更本公司「公司章程」。

(3)變更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選舉本公司第八屆董事。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擬請解除本公司第八屆董事競業之行為。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13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11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192條之1及「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

  辦法」第5條規定,本公司受理股東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及董事(含獨立董事)

  提名相關事宜:

  (一)提案及董事(含獨立董事)提名資格:本次股東常會停止受理股東名

     簿記載之變更時,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

  (二)提案內容: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所提議案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不

     得超過300字。

  (三)應選名額:本公司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本屆選舉董事應選名額為

     七席(含獨立董事三席),應敘明被提名人之姓名、學歷及經歷;如提

     名獨立董事,應依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5條

     第4項規定檢附相關文件。

  (四)受理期間:自110年2月27日起至110年3月8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以書面方式提案及董事(含獨立董事)提

     名。股東如於前項受理期間提出議案及提名,將另案提請董事會審查,

     如逾越提案期間提出,即不再送請董事會審查。

  (五)受理處所:台北市仁愛路四段118號25樓董事會秘書處。

二、有關「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台新金融控股公司已發行有

  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5%者,應自持有之日起1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持股超

  過5%後累積增減逾1%者,亦同。持股超過10%、25%或50%者,均應分別事先向

  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並通知本公司。(請參考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16條)」。

三、本公司如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擬請授權董事長得依需要

  變更股東常會開會地點,並將於變更後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重大訊息公告。

您正在離開本站!

您現在欲前往的網站並非搜尋結果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本公司)所有,而是各由其所屬之第三人所有、操縱及控制。 本站對第三人所有之網站亦無任何操縱或控制的權限。 本站上之網路指示連結功能僅為提供您的便利而設。本站及本公司對該第三人所有之網站上的內容品質、效力、正確性、完整性、即時性、適法性,及該網站上之任何言論或聯結不負任何責任。 本站及本公司亦無調查、監視第三人所有的網站上的內容之品質、效力、正確性、完整性、即時性、適法性的義務。本站上之網路指示連結功能無論於任何情形下,不能解釋成為對任何第三人網站的保證、背書、推薦或相類的聲明。 本站及本公司特於此明確宣示對於任何第三人所有網站之內容的品質、效力、正確性、完整性、即時性及適法性不負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擔保責任。

即將前往的網址 : https://www.taishinholdings.com.tw/news/news_04.jsp?newspage=01&readYear=2020&rowid=24441

很抱歉,您目前使用的瀏覽器無法支援瀏覽。

建議您升級瀏覽器,以利瀏覽此網站的所有內容,謝謝您的配合。

© 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建議瀏覽器:IE10+, Chrome, Safari, Firefo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