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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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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第九屆董事競業之行為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6/14

發言時間

 16:34:05

發言人

 林維俊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55761888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第九屆董事競業之行為

符合條款

 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14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1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吳東亮/董事

吳澄清(台灣石化合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經營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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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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