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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金控代子公司台新銀行公告擬申請發行113年度次順位金融債券,總額不超過新臺幣30億元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18

發言時間

 18:52:48

發言人

 林維俊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55761888

主旨

台新金控代子公司台新銀行公告擬申請發行113年度次順位金融債券,總額不超過新臺幣30億元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18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

無擔保次順位金融債券。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不超過新臺幣30億元。

5.每張面額:依市場狀況決定。

6.發行價格:依債券面額十足發行。

7.發行期間:7年至15年。

8.發行利率:採固定利率,視當時市場狀況而定。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強化本行資本結構,提升資本適足率。

11.承銷方式:未定。

12.公司債受託人:無。

13.承銷或代銷機構:未定。

14.發行保證人:無。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由本行相關營業單位辦理。

16.簽證機構:未定。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8.賣回條件:不適用。

19.買回條件: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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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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