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控代子公司台新銀行公告擬申請發行113年度次順位金融債券,總額不超過新臺幣30億元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3/04/18 |
發言時間 |
18:52:48 |
發言人 |
林維俊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55761888 |
主旨 |
台新金控代子公司台新銀行公告擬申請發行113年度次順位金融債券,總額不超過新臺幣30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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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 |
第 11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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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18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 無擔保次順位金融債券。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不超過新臺幣30億元。 5.每張面額:依市場狀況決定。 6.發行價格:依債券面額十足發行。 7.發行期間:7年至15年。 8.發行利率:採固定利率,視當時市場狀況而定。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強化本行資本結構,提升資本適足率。 11.承銷方式:未定。 12.公司債受託人:無。 13.承銷或代銷機構:未定。 14.發行保證人:無。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由本行相關營業單位辦理。 16.簽證機構:未定。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8.賣回條件:不適用。 19.買回條件: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