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控代台新銀行公告捐贈財團法人台新銀行文化藝術基金會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1/06/16 |
發言時間 |
16:36:29 |
發言人 |
林維俊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55761888 |
主旨 |
台新金控代台新銀行公告捐贈財團法人台新銀行文化藝術基金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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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 |
第 43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1/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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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1/06/16 2.捐贈原由:為推廣台灣在地藝術,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3.捐贈金額:新台幣3000萬元 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台新銀行文化藝術基金會 5.與公司關係:關係人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