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控代子公司台新銀行說明理專挪用客戶款項案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9/11/15 |
發言時間 |
20:53:13 |
發言人 |
林維俊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55761888 |
主旨 |
台新金控代子公司台新銀行說明理專挪用客戶款項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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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 |
第 51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9/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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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9/11/15 2.公司名稱:台新銀行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持股子公司 5.傳播媒體名稱:自由時報 6.報導內容:史上最高// 銀行理專 A走2.9億元失蹤 7.發生緣由:台新銀行經客戶反應帳戶異常後即徹查,並發現理專與客戶有不當資金往來,隨即通報主管機關「重大偶發事件」,後續調查發現理專已涉及挪用另兩位客戶帳戶資金,立即報請檢調偵辦。 8.因應措施: (1)本案已於報警後由檢警偵辦,理專亦已落網,後續將與檢調密切合作並協助偵辦。 (2)台新銀行對此案將以保障客戶權益為優先,對涉案之同仁除依內規給予最嚴厲的的處分,並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